按照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行使管“人”的职责,而物管公司则是按照《物业法》规定主要管“物”。物业管理与居委会的关系是专业管理机制与居民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双轨并行。从我国现在的社区管理情况来看,双轨并行管理效果较好,居委会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也较融洽。
共同为小区业主服务,但我所在的物业企业和社区居委会就不很协调,有很多事情到居委会那里就不给办理了业主的业务,比如准生证、户口、医保卡,所有需要居委会盖章的业务都办不了。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怕。因为居委会代表的是广大业主,而物业是为广大业主服务的。居民委员会跟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合作关系。
1、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
2、而且很多业主都觉得在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之后,并没有起到什么特别大的作用,平常还是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物业也不能给及时的解决。所以很多业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非常不愿意去交物业费的,而物业在对业主在催缴物业费得不到反馈后就会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
3、日前,因成功炒掉旧物管而广受关注的半山雍景苑再次提供了可参考案例——一业主因欠交物管费而被旧物管告上法庭,***判决显示,物管被通知炒掉后,即使还存在物业管理的事实,物管费也可以不用交。
4、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今年年初,某小区8栋,有一位业主因这个理由不交物业费。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责任了。
管理的体制上讲,社区管理除包括主管部门、居(村)委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外,还包括***生育、市容、环卫、城建等部门在社区的各项行政管理;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管辖范围内进行的物业管理有偿服务,还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和规范运作。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社区与业主大会选举而产生,业主委员是无偿的代表广大业主监督和配合物业进行工作的。社区--社区是国家设在地方的一个最小的行政机构,他的行为可代表地方行为。如果你对你的物业公司不满意,你可以首先去找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协调无果可向社区进行投诉物业公司。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从法律上看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以及聘用与受聘的关系。物业公司实行业主自治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业主委员会体现业主自治,二者共同管理着一定范围的物业。因此决定了两者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是相互合作关系,居委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生活方面,以人为主。物业提供的服务是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物为主。且物业只服务于签订物业合同的物业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直接是建立与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契约关系,双方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
第三,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相互协调。
业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要能够代表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物业企业能够认真倾听业委会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整改,居委会的态度一定要公平公正,这样三者的关系才能稳定,不能拉帮结派或者说打成一片。
业委会是老板请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雇主和被雇主关系。这三者共同服务对象是小区居民,所以居委要宣传引导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对业委会和物业监督到位。业委会管好钱袋。物业做好本职工作,对居民报修要及时,且维修技术要过硬。对居民要热情。
我认为,要建立和谐社区,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同心合力,齐抓共管,完善切实有效的社区工作机制。要想社区居委会与管理公司协调共管的前提是必须的明确:社区居委会是关键,物业管理公司是重点。社区居委会和物管的宗旨都是服务,但物业公司的服务,是经营为目的的服务。
权利和义务是两个对等的关系,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业主若在物管活动中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融洽,其权利得到充分的享受,那么他们也很乐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四)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预防、减少***。
关于居委和物业费的关系,以及居委会和物业是什么关系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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