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2005太原市物业费,以及太原物业费怎么算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相关文件规定,物业在收取管理费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物业管理费。
2、”《合同法》虽然规定了抵消,但是,是基于相同的合同主体。虽然用物业费抵违约金符合“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这一点,但是,由于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主体不同,因此,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抵消。
3、倘若交房日期延迟,那么对于超过期限的情况,您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约中的约定比例,要求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之间的违约金。
4、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能用物业费抵偿吗? “开发商无故拖延交房,非但不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全额支付违约金,还提出用物业管理费或者公用设施维修金来折抵违约金。
5、法律分析:不可以。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互抵销,因为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并且由于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抵销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而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法的。
6、根据情况判定是否合理。若房主已经交了五年的物业费,或是五年以上的物业费,合理;若房主没有交物业费,可能存在不合理。延期交房的债务是房主与购买者之间的债务,其债务的偿还由房主独自承担。
1、可以不交,但物业费是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给物业公司发工资的,另一方面也是用于维护小区的。
2、你也可以不交,把这个物业公司逼出去。但一旦物业公司去***大家,只要物业不是出现重大违反合同的行为,基本上物业公司会赢得官司,大家都得把欠的物业费补交回去。
3、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一个组织,业委会成立与否,在于小区业主是否有这个需求,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和业委会是否成立无关。没有业委会,不妨碍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更不是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在小区入住以前,开发商有权利安排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
4、这本来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自己不居住还要交物业费岂不是很亏,不交物业费有感觉愧对物业对小区的服务,而2020年空置房新规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用只交一部分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算是非常智慧的方式。
5、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电梯属共用设施设备,所以说,物业费是包括电梯日常运行,电费,维护保养等费用的。
6、如果物业企业不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事项提供管理及服务,业主可以向房管局物业科投诉举报,由物业科查处。同时业主掌握证据了可以直接向人民******。由***根据法规、合同约定和证据判决物业企业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业主拒交物业费被***到人民***,还是会被判决补缴物业费,承担违约金和诉讼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摊水电费的收取方式为业主单独缴纳,但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会将公摊水电费纳入物业费中,这样收取时会更加方便。
不太合理其实有些业主认为他们已经按照自己实际用电缴纳了电费,再额外的支付公摊面积的电费,这其实是不太公平的。另外一些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委员会,他们滥用公摊面积电费的收取,直接将这部分电费作为其他收入的来源。
物业收取公摊费合理吗物业收取公摊费是否合理,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物业费是包含公共管理的费用,再收取公摊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是不合理的;(2)如果物业费是按项收取,则提供该项目服务收费是合理的,具体要根据物业合同来约定。
1、在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未就此达成约定的前提下,开发商单方面代替物业承诺免除物业费并不会对物业产生法律效力。律师补充: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条即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法律规定,即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可以。开发商对物业终身免收物业费的承诺和宣传对物业公司是有效的。否则,开发商对物业公司的承诺无效,业主应缴纳物业费。
3、首先,物业费的免除一般只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发生,例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开发商有未完成的建设项目等。如果开发商在这些问题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免除物业费的理由可能不成立。其次,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的物业费免除,可能存在夸大其词的情况。
4、有效,但前提是开发商、买房人与物业公司三方达成关于免除四年物业费的书面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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