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房屋过户卖方没交物业费,以及过户完了买家不肯物业交割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原房主欠物业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分析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法律分析:过户后产生的物业费由新户主进行缴纳,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与房产买受人无关,由前户主进行缴纳。
法律主观: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决定要不要支付物业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法律分析:可以过户的。所谓的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法律分析:拖欠物业费房屋可以过户。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非同一法律关系,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当事人无权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过户的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买受人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未交物业费可能会影响房屋过户,因为物业费是房屋的必要费用,建议及时缴纳。物业费是指业主按照房屋面积、性质等缴纳的维修管理和服务费用。在房屋买卖过户时,如若存在物业费欠款,可能会导致房屋过户失败或法律诉讼。
法律分析:拖欠物业费一般不影响过户。所欠的物业费从法律上讲,与房产买受人无关,买方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买方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法律分析:不交物业费不影响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新房东在得知原房东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后,可以与物业公司沟通,说明房屋已经过户,自己并非欠费的责任人。同时,新房东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原房东欠费的证据,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求新房东承担欠费,新房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主观: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决定要不要支付物业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
原房主欠物业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分析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您好!如果物业费没交的是因为过户到您名下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当然和您有关系。物业***原房东属于被告主体错误,原来的房东提出异议,物业核实后发现告错了会变更被告。如果***的物业费是因为原来的房东应缴纳没有缴纳,那当然与您没有任何关系,您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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