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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配套用房比例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物业管理用房配套面积要求,以及物业配套用房比例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配置标准

1、第四,各个地区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没有强制标准,这个和房屋建设及设备设施安装情况有关。法律依据:《湖北省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2万平方以下的,管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80平方;2万到2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4%比例配置;20-3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配置;30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0.2%的比例配置。

 物业配套用房比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2万平方以下的,管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80平方;2万到2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4%比例配置;20-3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配置;30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0.2%的比例配置。

4、物业用房面积标准: 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5、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2)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3)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4)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配套用房比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需确保物业管理用房的实际面积达到法定标准。若不足,需补足;如果多余,可以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处理,但需遵守相关条例和本办法。

住宅小区物业用房的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规定

1、商品住房建设项目按以下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含3万)的,按不低于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且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按不低于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配备物业管理用房,且面积不得低于70平方米。

2、以下是条例对管理用房面积的规定,其中物业办公室、警卫室等为全部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都可以算作物业服务用房。这个规定是这样但其实在小区建成后并没有相关部门对这个进行验收。所有是可以打擦边球的。

3、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4、有,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5、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属于开发商安排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如果物业公司有足够的办公面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办公用房。以包头为例,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小区物业配套用房规定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2万平方以下的,管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80平方;2万到2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4%比例配置;20-3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配置;30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0.2%的比例配置。

2、法律分析:物业用房标准规定如下:第一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第二物业用房没有产权,其面积是分摊到各个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之中的公摊面积之内的。

3、法律主观: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4、法律主观: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5、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2万平方以下的,管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80平方;2万到2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4%比例配置;20-30万平方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配置;30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0.2%的比例配置。

湖南省物业用房配置标准及要求文件

1、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最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

2、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米配置。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配置。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

4、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物业用房标准规定

1、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与新建物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其面积、位置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载明。

2、不同地方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可看当地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3、法律分析: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这个每个大厦小区都会有配置的,比如说时尚三国所在物业就有专门的物业管理用房。

4、按照0.3%的比例配置;30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0.2%的比例配置。不同地方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可看当地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5、物业用房配置是办理项目预售和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原来以为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遇到一个项目细细研究,其中还是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上海市住宅物业相关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企业用房,不低于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

6、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咸宁,湖北省辖地级市。全市共辖1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4个县,总面积10033平方千米。

物业用房配置标准面积

1、物业用房的配置比例如下: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

3、根据查询律临网显示,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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